首页
中心简介
实验教学
师资队伍
仪器设备
规章制度
教学成果
开放实验
教学资源
虚拟实验
创新创业
医药天地
师生互动
您所在的位置→  首页    中心通知    正文
     
关于切实做好实验室搬迁过程中安全工作的重要提醒

各学院、各相关单位:

根据学校统一部署,入驻科技1、2号楼的各实验平台原则上6月30日前完成搬迁,南北楼后续也将进入搬迁流程。为做好搬迁过程中危化品安全管理,防止危化品安全事故发生,资产管理处作以下重要工作提醒:

一、高度重视,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

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,高度重视实验室搬迁安全工作,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,应在搬迁前成立由院系分管实验室安全的院领导、实验室(平台)主任、课题负责人、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组成的搬迁工作小组,制定危化品搬迁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,在搬迁过程中切实做好危化品安全管理,杜绝危化品安全事故发生。

二、摸清底数,做好实验室管控类危险化学品清查盘点

各相关单位要按照《实验室搬迁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指引》(附件1)要求,认真摸排危险化学品物资存量(包括现用试剂和遗存过期试剂)情况,提前进行实验室废液及废固清运处置,加强师生安全教育,切实做好搬迁过程危化品安全管理。搬迁前后做好管控类危险化学品物资清点盘点,于6月30日前报资产管理处备案(附件2),严防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推动实验室搬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落细,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集中梳理,按照“把隐患当事故”的要求建立台账,对整改情况进行“回头看”,确保实验室搬迁和危险化学品搬运过程绝对安全。

附件1.实验室搬迁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指引

附件2.管制类危化品盘点情况记录表

联系人:王老师/徐老师 68481510

Copyright(C) 2008 重庆医科大学 药学院 药学实验教学中心
电话: 023-68485161 邮编:400016 网站信箱:yaoxueyuan@cqmu.edu.cn
设计制作:杨海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