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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
各院系、相关单位:

根据近期上级部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及会议要求,为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,现就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

坚持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,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,各单位要把安全摆在各项相关工作的首位,把实验室安全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,进一步细化二级单位、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责任,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,制定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。

二、积极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

根据《重庆医科大学校园安全检查制度》要求,常态化开展实验室安全日常检查,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。本月自查自纠分两个阶段进行,一是从即日起到十月中旬,各单位对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2)》要求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排查,对实验室安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(每月20日前将本月自查月报及台账纸质版交5号楼708室,电子版发邮箱cylabsafety@163.com)。二是十月中旬到十月底,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“全过程、全要素、全覆盖”排查管控,重点做好易燃、易爆、易制毒、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管控工作,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。

三、做好实验室安全整改

深入贯彻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通知》(教科信厅函〔2021〕38号)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渝教科函〔2022〕15号)等文件精神,各单位根据前期自查自纠情况及学校现场检查意见,对前期隐患问题进行梳理和总结,进一步开展问题隐患整改,做好整改记录。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问题,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,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,并按期复查,形成内部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。

四、开展实验室安全“回头看”

各单位要加强安全巡查和危险源“重点盯防”,定期对隐患整改进行复查和跟踪。学校将在月底前后开展实验室安全督查,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,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、纵到底、落到实处、取得实效。市教委根据前期检查情况,不定期抽取相关高校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入校“回头看”。
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袁美学、徐飞龙,68481510

附件:重庆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台账月报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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