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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提交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的通知

各相关院系:
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厅〔20172 号)精神,各教学实验室在202231日前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,并将检查记录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文档整理备查;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并整改落实。

根据重庆市教委转发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1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》(渝教高函〔20226号)要求,请各设有教学实验室的院系:实验教学管理中心、基础医学院、第四临床学院、口腔医学院、护理学院、生物医学工程学院、医学信息学院、生命科学研究院、图书馆(重庆市人类生命与健康博物馆)及时填报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(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1),于20223117:00前提交至学校资产管理处。

注:2022年度安全报告是和实验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结合在一起,请各院系填写时仔细阅读附件1里的填报要求并按照要求格式填报。

报送方式: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cylabsafety@163.com,纸质文档在封面盖章后交到5号楼708室。

联系人:王老师 13320283825,袁老师 17723262813


附件1: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

 

资产管理处

20221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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