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学实验室(实验教学中心)开放制度和实施细则
为了充分发挥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,培养科学、严谨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,培养创新能力,独立思考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,加大教学改革力度,充分发挥教学资源功能和效益,积极探索与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相适应的开放式实验教学模式,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,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相关规定,制定药学实验教学中心的开放管理制度。
一、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
1、教学开放实验室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,各专业实验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制度;
2、教学实验室开放实行预约方式,学生可书面申请预约到教学实验室开展实验工作;
3、学生进入实验室,应服从实验室负责教师的安排和管理;
4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安全操作制度、实验室化学试剂使用制度等开放实验室规章制度;
5、严格按操作说明使用仪器,大型仪器的使用还须在使用记录本上记录使用人、使用时间及仪器是否正常等信息;
6、实验室实行登记制度,进出实验室应按要求填写《药学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室情况记录表》;
7、实验完毕,关好水、电、气,整理好仪器设备,经指导教师检查认可后,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8、实验结束后的一个月内,学生应向专业实验指导教师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。
二、教学实验室开放实施细则
一)实验室开放的对象
基础实验室开放的对象为本院学生,主要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实验知识、实验方法和实验技能,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已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分析、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,注重加深与扩展知识,掌握新的方法和新的技能。
专业实验室开放的对象为高年级学生,主要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、创造性地解决较复杂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二)实验室开放的形式
各类实验室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和教学实际需要,采取不同的方式向学生开放。
1.全天开放:在正常的作息时间内向学生全面开放。
2.定时开放:视教学安排确定固定时间向学生全面开放。
3.预约开放:学生提前申请拟做实验项目和所需仪器设备及元器件,由实验室根据学生人数、实验内容和预约实验时间安排实验设备、器材和指导教师。
4.阶段开放:根据教学需要在某一阶段全面向学生开放。
实验结束后,学生对实验数据、现象进行分析,并完成实验报告或论文 |
指导教师对学生提出的实验计划及内容的可行性等进行审查,通过后及时通知 |
三)开放实验室的开放流程
开放流程如下:
实验室开放流程说明:
(1)申 请
凡符合开放面向要求的本科学生,均可向环境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提出申请,填写《重庆医科大学药学教学中心开放实验室使用申请表》(见附表)。
(2)审查批准
由开放实验室相关教师对学生提交的申请内容等进行审查,对于基本符合实验要求的或调整后符合实验要求的实验组,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,开放实验室指导教师将及时通知实验小组人员。
(3)实验前的准备
已获批准的学生或实验小组人员,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实验前的准备:
1)认真查阅与所开展实验相关的文献资料;
2)制定实验项目的实施方案和详细的实验步骤;
3)列出实验所需仪器设备和材料,向实验教师借用,了解并掌握将使用的实验仪器或设备的原理、操作方法等;
4)熟悉相应的分析测试方法;
(4)实验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
1)认真记录实验过程的每一个实验原始数据;
2)如实记录实验过程中发生的实验现象;
3)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;
4)保持实验室的整洁;
5)实验过程中应正确使用仪器设备或其它实验用品,如有损坏,需按照学校设备管理处的有关规定赔偿。
(5)分析总结:
1)实验完成后,归还所借用的仪器、设备;
2)及时整理实验数据,认真分析实验现象并及时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。
四)项目管理
(1)项目选题
开放实验题目可由各专业实验室指导教师提供,既满足不能在正常的实验教学时间参加实验的学生的需求,也满足已掌握教学要求的实验内容及技能后,希望继续拓展实验能力的学生的需求。选择这类项目的学生可直接向专业指导教师申请。
学生也可根据兴趣和爱好自行设计实验项目和实验内容,开展探索性、创新性研究活动。自行设计型实验应在申请时提交详细的实验原理、实验步骤及预期的实验结果等材料给相关专业指导教师。
(2)项目经费管理
1)本院学生利用开放时间开展实验,在实验室仪器设备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经指导教师审核、实验室负责人审批后,原则上不收费用。
2)非本学院学生,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,可进入开放实验室开展实验,但需按实验项目的成本收费。
3)对外校参观、调研的教师及学生等的开放,不收费用。
4)对外校参加开放实验的学生,按参加实验项目的实际费用收费。
(3)项目成果存档
开放实验项目的实验记录、实验报告、论文等由实验教学中心存档管理。
药学实验教学中心
2008.6.17